單一選區兩票制,又稱混合制
所謂「單一選區兩票制」係指國會議員選舉
有部分名額由單一名額的小選區產生,其他名額由政黨比例方式產生。
選民需要投兩票,
一票選小選區的候選人,一票選政黨,用來決定選舉最終的當選席次總數。
選舉時將全國分區,每個選區均推派候選人,而各政黨亦推出不分區的候選人。
投票時每個人有兩票,一票投選區域候選人,一票投選政黨的不分區候選人。
區域候選人由第一票之得票率(在分區的排名)決定當選與否;
而不分區候選人則由第二票之全國政黨總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席次。
此制又可分為「並立制」及「聯立制」兩種。
並立制
並立制,是將每個單一選區的選舉結果和第二張票投政黨的結果分開計算。
以國會立委選舉為例,
若甲黨在區域立委贏得25席,在政黨票部分獲得40%的選票,
可分得的政黨比例代表席次,
為所有不分區立委的席次(34席)乘以40%,即得14席,
甲黨席次為不分區立委14席加上區域立委25席,合計39席。
日本採用並立制,台灣亦自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起採用這種制度。
聯立制
聯立制,是以第二張圈選政黨的票,決定每個政黨最終總席次。
德國為採用此制度的主要代表。
假設選舉預料會產生100個議席,其中50個是全國分區的,
甲黨在政黨票獲40%,它在立委的席次就是100席中的40%,就是40席,
甲黨在區域立委選舉有35席,甲黨的政黨比例代表人數就是40減35,
政黨代表為5人,補齊到40席。
乙黨在政黨票獲10%,它在立委的席次就是100席中的10%,就是10席,
但乙黨在區域立委選舉卻有11席,乙黨將不會獲得任何政黨代表,
所以,乙黨獲得11席。這多出的一席稱為伸延議席(overhang seats)。
丙黨在政黨票獲50%,它在立委的席次就是100席中的50%,就是50席,
但丙黨在區域立委卻只有4席,丙黨的政黨比例代表人數就是50減4,
政黨代表為46人,補齊到50人。
甲乙丙三黨合共有101席,所以採用此選舉制度的議會議席數量不是固定的。
比起並立制,聯立制更加偏向比例代表制。
所謂「單一選區兩票制」係指國會議員選舉
有部分名額由單一名額的小選區產生,其他名額由政黨比例方式產生。
選民需要投兩票,
一票選小選區的候選人,一票選政黨,用來決定選舉最終的當選席次總數。
選舉時將全國分區,每個選區均推派候選人,而各政黨亦推出不分區的候選人。
投票時每個人有兩票,一票投選區域候選人,一票投選政黨的不分區候選人。
區域候選人由第一票之得票率(在分區的排名)決定當選與否;
而不分區候選人則由第二票之全國政黨總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席次。
此制又可分為「並立制」及「聯立制」兩種。
並立制
並立制,是將每個單一選區的選舉結果和第二張票投政黨的結果分開計算。
以國會立委選舉為例,
若甲黨在區域立委贏得25席,在政黨票部分獲得40%的選票,
可分得的政黨比例代表席次,
為所有不分區立委的席次(34席)乘以40%,即得14席,
甲黨席次為不分區立委14席加上區域立委25席,合計39席。
日本採用並立制,台灣亦自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起採用這種制度。
聯立制
聯立制,是以第二張圈選政黨的票,決定每個政黨最終總席次。
德國為採用此制度的主要代表。
假設選舉預料會產生100個議席,其中50個是全國分區的,
甲黨在政黨票獲40%,它在立委的席次就是100席中的40%,就是40席,
甲黨在區域立委選舉有35席,甲黨的政黨比例代表人數就是40減35,
政黨代表為5人,補齊到40席。
乙黨在政黨票獲10%,它在立委的席次就是100席中的10%,就是10席,
但乙黨在區域立委選舉卻有11席,乙黨將不會獲得任何政黨代表,
所以,乙黨獲得11席。這多出的一席稱為伸延議席(overhang seats)。
丙黨在政黨票獲50%,它在立委的席次就是100席中的50%,就是50席,
但丙黨在區域立委卻只有4席,丙黨的政黨比例代表人數就是50減4,
政黨代表為46人,補齊到50人。
甲乙丙三黨合共有101席,所以採用此選舉制度的議會議席數量不是固定的。
比起並立制,聯立制更加偏向比例代表制。
留言列表